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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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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赏分:30 -
提问时间:2007-3-22 21:25: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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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题:我和丈夫离婚了,但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们家买的,怎么办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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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和丈夫结婚以前,我丈夫的父母为我们买了一套房子,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,但是我和丈夫结婚的时候,我丈夫自愿写了一份协议书,协议书上面说这套房子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。现在我们离婚了,这套房子是不是应该按照当初我们协议书上面的共同分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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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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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一定要 婚后女人比男人要难再婚 经济上也相对要困难 你的情况对你很有利 有2种方法 1 达成协议 男方同意 但男方父母肯定是不同意的 他父母有房屋出资证据你有男方签的协议 协议在法庭也可以作为证据 2 走这条路要看你和男方的感情 就是法律途径 到法院起诉 法院现在判决离婚案件财产时 大多不以结婚几年 而是以婚前财产、婚后财产为主 在判决财产时以照顾女方为主 他父母购的房子 但房产权归男方 这种情况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算是你和男方婚后共同财产。 在走法律途径时 建议你和他的父母进行协商 理由充足 态度温和 毕竟曾是一家人 还是以和为贵 祝你早日走出 离婚的阴影 开始新的生活 |
回答者:占星师 - 小学生 一级 2007-3-22 21:27:3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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