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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中关于房屋贷款如何清晰注明事宜_问房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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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问房网 >贷款
状态: 已解决
悬赏分:15 - 提问时间:2007-8-9 9:12:41
 
标题:协议离婚中关于房屋贷款如何清晰注明事宜
提问者: 乖乖 - 小学生 一级
婚后房屋贷款多套,其中一套为十年贷款,已供将近五年,现协商该十年贷款房屋归女方,其余归男方。问题如下: 1)由于该十年贷款房屋处于还款阶段,无法办理转名,有何解决方法?如何于协议书内注明? 2)由于男方建议先办理房屋买卖及租赁委托公证给女方,待供款完成后再做转名手续。请问这样做可行吗?以后会有造成双方家庭的麻烦吗?如果可行,请问如何在协议书内注明? 3)可否先让男方做委托公证后,再由妇方做提前还贷,在不惊动男方的前提下,再将房屋转名呢?
答复
共1条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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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答者:tianshiganbuzou - 小学生 一级 2007-8-13 15:32:11

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登记申…
贷款利率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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