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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解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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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赏分:99 -
提问时间:2007-3-26 17:17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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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标题:关于婚前房子的问题,离婚怎么分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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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我是去年9月贷款买的房子,因为是外地户口,并且没有结婚,所以共同还款人是我的父亲,并且家里出了一部分钱,产权证是我的名字。
去年11月结婚,现在考虑离婚的问题,(协议离婚)。
房子还贷款还了一年了,现在想想先卖了再办离婚手续,卖完房子的钱如何分割?
我也从网上看了一些类似的问题,有人说是婚前我家出的钱可以单独算,剩下的一并分割?但是有人提到了04年最高法的解释问题,说全部按共同财产算,全部进行分割,请问是这样吗?请详细做答,谢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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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答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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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婚前财产公证了吗? 要是做了就不分,要是没做的就只能分了,不过不一定是平分,以为你们结婚的时间短,没有那么多的共同财产,但是具体怎么分,就要看法官的了. |
回答者:白菜 - 小学生 一级 2007-3-30 9:05: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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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行新婚姻法规定:婚前财产和婚后不动产是各自分开的。也就是说如果在婚前你买了房子(无论谁出的钱),。只要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 ,以后即使离婚也是你个人的财产。但如果结婚后再购置了房产,即使全是你出资,离婚时候也必须平分
不可以分割
找律师和你谈
没关系,此住房系你婚前财产,并且你们夫妻共同生活时间并未达到高院司法解释中"离婚问题中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",故房屋可无须分割. 但由于你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,双方可协商解决房屋事宜,是否给或给多少,你占主导地位. 另注意:财产分割比例与导致离婚的原因有连带关系,对于婚姻有过错一方分割比例应减少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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